雪融信卡注册协议

最近更新日期:2026年2月2日

感谢您选择雪融信卡服务。请您在注册成为“雪融信卡”(下称“平台”)用户前,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注册和使用。您点击“同意”或完成注册,即视为您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本协议是由您与本平台共同签订的,适用于您在本平台的全部活动。在您成功注册成为本平台用户时,您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各类规则,如有违反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后果,您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您在本平台使用具体服务及功能时,需遵守相关的协议、须知和规则(如有)。该等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雪融信卡平台(平台):指通过已经开通的及后续可能开通的渠道提供雪融信卡服务的服务平台的单称或合称,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网站、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及其服务体系。

 

2、雪融信卡(我们):指通过雪融信卡平台为您提供雪融信卡服务的服务主体的单称或合称,包括但不限于:林芝银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3、注册用户(您):通过本平台完成注册,使用相关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账户:您成功注册成为雪融信卡平台的用户后,雪融信卡平台将向您提供一个账户使用许可,并由您自行设立密码,用于您通过雪融信卡平台发起委托金融担保服务的申请及使用雪融信卡平台提供的其他服务。

 

5、担保额度:指用户拟通过雪融信卡平台提出授信额度申请,由平台独立进行征信审查、评估后为用户核定的短期担保授信额度的存量指标,用户可在授信余额内使用,但该授信额度不是平台的贷款承诺。

 

 

1、雪融信卡服务/本服务:包括担保申请(即金融类信息服务)、逾期资产管理服务等信息服务。金融类信息服务指雪融信卡平台向用户提供其向第三方金融机构、第三方担保公司发起授信额度、小额资金借款、担保额度、委托担保时的业务撮合、信息交互的通道平台。信息交互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主体认证、担保申请信息采集、个人征信及系列法律协议授权签署、担保业务申请状态及进程信息交互等。

 

2、我们不承诺任何融资项目必然成功,亦不对担保效果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保证。

 

3、平台就金融类信息服务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1、您注册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并在信息变更后及时更新。平台也有可能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收集或同步您的个人信息。因信息不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您自行承担。并且雪融信卡平台保留单方终止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权利。

 

2、平台非常重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雪融信卡平台将按照本协议及《隐私保护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和分享您的个人信息。第三方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担保公司将根据其官网或平台公布的隐私政策/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或与您相关个人信息保护约定(如有)保护您的信息。本协议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未做明确说明的,均以雪融信卡《隐私保护政策》的内容为准。

 

3、您可以根据相关产品规则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部分初始实名验证信息。

 

4、您在雪融信卡平台的账户是我们识别您身份及指令的唯一标识,所有使用您的账户操作行为均被视为您本人的操作行为。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账户,并对您的账户下发生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我们。

 

5、您同意雪融信卡平台及雪融信卡平台合作的其他第三方有权为如下用途搜集、共享及使用用户信息:

 

(1)、用于满足用户需求以实现本平台服务:包括完成交易、提供配送、售后及客户服务、开展活动、完成良好的客户体验等与用户消费行为顺利进行有关的用途;

 

(2)、其它基于履行协议、提供服务、解决争议、保障交易安全目的使用用户信息等。

 

6、您同意雪融信卡平台可以自行或授权第三方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网站通知或声明等形式,向雪融信卡平台的用户、收货人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售后服务、客户服务等告知信息(包括商业与非商业信息),具体发送及展示形式、频次及内容等以雪融信卡平台实际提供为准。如您不希望接收上述信息,可按照接收信息提示进行退订。

 

7、账户仅限您人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借或与他人共用。

 

8、如您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我们采取警告、限制功能、暂停或注销账户等措施,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不得传输或发表如下行为及言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3)、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4)、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5)、煽动民族仇恨、民 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条例禁止的内容等。

 

2、除本协议、其他条款或另有其他约定外,您不得利用在雪融信卡平台注册的账户进行经营活动、牟利行为及其他未经我们许可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恶意利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为获取优惠、折扣或其他利益而注册账户、下单等行为,影响其他用户正常消费融资行为或相关合法权益、影响雪融信卡平台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2)、发布广告、垃圾邮件。

 

(3)、任何对其他用户信息或平台其他内容的下载、转载、收集、衍生利用、复制、出售、转售或其他形式的使用。

 

3、您不得对我们的系统和程序采取任何手段进行破解,不得对上述系统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目标程序、技术文档、客户端至服务器端的数据、服务器数据)进行复制、修改、编译、整合或篡改,不得修改或增减我们系统的功能;您理解,我们的服务有赖于系统的准确运行及操作。若出现系统差错、故障、您或我们不当获利等情形,您同意我们可以采取更正差错、扣划款项等适当纠正措施。

 

4、若您未遵守以上规定的,我们可对您发布的违法或侵权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同时我们保留对可疑交易、非法交易、高风险交易或交易纠纷的独立判断和确认,有权对上述订单采取暂停交易、终止交易或对账户采取冻结、关闭措施并进行调查,同时采取向有关单位报告等必要处理措施,如因此导致我们或其他方受损的,您需要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小额资金担保额度项仅可用于个人消费(但不包括购房及购车),不可用于投资及经营。

 

2、您在申请担保服务时,将通过雪融信卡平台上传您的个人信息并在线签署担保服务相关合同及个人信息授权书等法律文件,在您发起实际借款申请时,担保公司可能一次性或分期向您收取信用评估/担保咨询费(如有)、担保费(如有)。担保服务采用模板化合同,为了简化您申请附加担保增信措施的借款申请,雪融信卡平台应用上为您提前展示了模板化的担保服务相关合同。请您仔细阅读前述合同的全部内容。若您不同意前述合同的内容及条款,请停止继续申请。您在申请小额资金借款时,若您在雪融信卡平台通过页面点击或其他方式确认同意了附加担保服务的借款申请方案(如还款计划等,具体以客户端页面展示为准)时,即表示您同意雪融信卡以数据电文的形式、依据附件所记载合同模板订立合同,您理解和接受该担保合同所记载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3、您通过雪融信卡平台申请担保服务的,当您未及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时,将严重影响我们的服务以及与相关机构的后续合作,您同意就此向我们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您已享受了我们提供的息费补贴、商品优惠等相关优惠活动,我们有权取消前述优惠并要求您返还相应金额的资金,我们亦有权通过您的还款账户或其它绑定的账户直接划扣前述资金。为避免逾期对您产生不利影响,您授权我们或我们指定的第三方为您提供还款提醒服务,但您不因我们未进行服务或未收到还款提醒而主张逾期免责。

 

4、您通过雪融信卡平台申请担保服务的,如您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未按期还款或您的还款账户存在解除绑定、挂失银行卡、冻结账户等致使无法划扣到期应还款项的情况的,相关债权人(如贷款人、贷款相关债权的受让人、追偿权人等,以下统称“债权人”)有权提前终止您的借款合同,我们亦有权代表债权人通知并要求您偿还所有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款项。

 

5、您通过雪融信卡平台申请担保服务的,我们可为您与债权人提供还款支持,您同意授权我们通过银行或三方支付机构根据债权人的交易指令从您绑定的专用还款账户代扣相应款项。如您发生逾期或已绑定的还款账户中金额不足或扣款失败,我们及债权人有权通过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从您名下其它资金账户(银行卡、支付账户等)中代扣相应金额或要求第三方直接用应归属您的款项代付相应金额。

 

6、您通过雪融信卡平台申请担保服务的,自逾期之日起,若未能联系上您,我们亦可以通过您提供的联系人获取您的联系方式。在您的相关联系人同意代偿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将相关贷款/担保信息以及还款途径提供给代偿人。

 

7、您通过雪融信卡平台申请担保服务的,还需要阅读并遵守雪融信卡平台公示的相关规则。前述协议或规则的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的,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项,应参照本协议执行。

 

8、您通过雪融信卡平台申请担保服务的,相关资金管理服务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为您提供,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提现、转账、支付手续费用或管理费用、还款及查询余额等。基于前述服务您同意:

 

9、受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可能仅在工作日进行资金代扣及划转的现状等各种原因所限,雪融信卡平台不对前述服务的资金到账时间做任何承诺,也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货币贬值等损失;

 

10、您在使用上述第三方的任何产品和服务时,应当了解并接受该等第三方的条款和规则。一旦您选择接受该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则您还应当遵守您与该第三方对其服务作出的约定。雪融信卡不保证通过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或实现的结果的安全性、准确性、有效何争议、纠纷及损害,请您自行处理,雪融信卡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但是雪融信卡会根据需要依法提供必要的协助。

 

11、雪融信卡平台有权基于交易安全等方面的考虑不时设定涉及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限额、交易次数等。您确认并知悉雪融信卡平台的前述设定可能会对您的交易造成一定不便,您对此没有异议。

 

12、当您通过雪融信卡平台申请担保服务时,您应该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信用良好,有能力按期偿还贷款款项,您在本协议下的债务以其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您已获得其配偶(如有)的同意。

 

13、当您通过雪融信卡平台申请担保服务时,您应保证本协议项下任何一笔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将借款挪作他用。

 

14、担保期限内,您如发生经济情况恶化包括但不限于失业、单位破产或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个人身体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影响您履行本协议能力的事项,您将在发生或可能发生该等事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我们,经第三方金融机构授权,我们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提前要求您清偿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借款。

 

15、您通过雪融信卡平台申请担保服务的,雪融信卡有权监督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按合同约定扣划借款本息、罚息、担保费(如有)、担保咨询费(如有)、违约金(如有)、手续费(如有)等相关费用,监督贷款全部还款计费、扣划准确,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有效,如因计息规则、对账等偶发事件与不可抗力导致账务与资金还款异常,经核实确认的,雪融信卡将积极落实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向您退还多收的款项或补扣不足的款项。

 

16、您授权我们可以通过雪融信卡平台代为接收第三方金融机构及其关联公司、第三方担保公司向您账户发送的相关通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文件的电子文本、债权转让通知等),该等信息在我们发送时即视为已送达给您。

 

17、您确认,您事先已被明确告知并同意雪融信卡、第三方担保机构及第三方金融机构向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报送、上传您的逾期借款信息、逾期代偿信息等不良信息,不良信息将可能给您的信用记录带来不利影响。

 

 

1、我们不担保雪融信卡平台所包含的或以其他方式通过雪融信卡平台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电子信件、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及相关服务器没有病毒或其他有害成分。

 

2、我们不对雪融信卡平台的运营及其包含在雪融信卡平台上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您应对账户信息及密码承担保密责任,因您未能尽到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而致使您的账户发生任何问题的,您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因网络环境存在众多不可预知因素,因您自身终端网络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断网、黑客攻击、病毒等)造成您的雪融信卡平台账户或个人信息等被第三方窃取的,雪融信卡不承担赔偿责任。

 

4、除非雪融信卡终止本协议或者您申请终止本协议且经雪融信卡同意,否则本协议始终有效。在您违反雪融信卡平台规则或在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的要求下,雪融信卡有权通过站内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终止本协议、关闭您的账户或者限制您使用雪融信卡平台。但雪融信卡平台的终止行为不能免除您根据雪融信卡平台规则或已确认签署的电子合同项下的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

 

5、您决定不再使用您的账户时,您应当确保没有尚未完成的订单,同时您应首先清偿剩余本金及利息、信用评估/担保咨询费(如有)、担保费(如有)、违约金(如有)等全部应还款项,再将您账户中的可用款项(如有)全部提现或者向雪融信卡平台发出其它合法的支付指令。您应当向雪融信卡平台申请注销您的账户,经雪融信卡平台审核同意后可正式注销您账户。

 

6、您应充分认识融资担保及相关投资的风险,自主决策并自担风险。因项目方违约等产生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7、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对您的任何间接损失、附带损失或惩罚性赔偿不承担责任。

 

 

1、我们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或业务需要修改本协议,您有义务不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版的协议、其他条款及网站公告。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可以且应立即停止接受雪融信卡服务;如您继续使用雪融信卡服务,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协议。

 

2、平台相关软件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可能无法使用。我们不保证旧的版本继续可用及提供相应的客户服务,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如发生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2、您与雪融信卡之间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一切财产权益纠纷,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下列之一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我们所在地,包括我们及其分支机构注册地、经营地等主要营业场所所在地。

 

(2)、您的所在地,包括您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等您提供的联系地。

 

(3)、合同签订地,即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1、您授权我们代您向证书认证机构申请数字证书,用于您申请本服务相关的法律文件的签署(包括不限于借款协议、委托担保合同、征信授权书、个人信息授权书等,文件名称以雪融信卡平台实际展示为准),并同意承担该等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由您承担的相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2、雪融信卡与国内权威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合作,并由具有《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资质的第三方数字证书签发机构为您提供一种第三方电子缔约服务,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各类数据电文或电子缔约文件等进行电子签名和验签等,您同意接受上述服务并授权雪融信卡平台自行或委托合作机构将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签约合同信息(雪融信卡平台有权随时调整前述信息范围,届时根据本协议和相关规则进行公告、修改并获得您的授权)相应传输至第三方数字证书签发机构,由第三方数字证书签发机构以验证签约主体身份之目的收集、使用、处理、传递、保存。您确认,您通过前述方式订立的电子合同生效后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您不得以账户密码等账户信息被盗用或未授权等其他理由否认已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或不按照该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3、您根据本协议以及雪融信卡平台的相关规则签署电子合同后,不得擅自单方面修改该合同。雪融信卡平台或者雪融信卡平台委托的第三方向您提供电子合同的保管查询、核对等服务,I如对电子合同真伪或电子合同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您可通过雪融信卡平台的相关系统板块查阅有关合同并进行核对。如对此有任何争议,应以雪融信卡平台记录的合同为准。

 

 

1、您同意我们基于本协议相关服务之目的,向您发送有关通知或提醒。本协议相关服务的提供方以及纠纷解决机构(如审判机构、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公证机构等)可采取邮寄、直接送达或电子送达(如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客户端站内信、网站公告等)等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及法律文书(如诉讼文书、支付令、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公证书等,下同)。你同意接受电子送达,电子送达适用于所有通知及法律文书,并适用于本协议相关服务全流程及纠纷解决的全流程(诉前、诉中、执行,以及督促程序、仲裁、调解、公证等,下同)。若相关服务的提供方以及纠纷解决机构(如审判机构、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公证机构等,下同)采取邮寄的方式向您送达通知及法律文书,您同意以您提供的身份证件载明的户籍地址作为有效送达地址。

 

2、您应确保您使用本协议相关服务时提供的联系信息(如户籍地址、通讯地址、单位地址、住址、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微信等)的准确和有效。若您未在雪融信卡平台提交电子邮箱的,您同意并授权由您的手机号码运营商根据您的手机号码自动生成的电子邮箱并作为送达地址。您应确保前述电子邮箱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已能够正常使用,因邮箱未能正常使用导致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上述通知及法律文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发出五日后即视为送达;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客户端站内信送达的,发出即视为送达;通过公告方式送达的,一经公示即视为送达。您不可撤销地授权并同意我们可向相关短信发送平台、通信运营商调取相关短信发送凭证。请您密切关注您的电子邮箱、站内消息系统栏中的邮件、信息及手机中的短信信息。您同意雪融信卡平台出于向您提供服务之目的,可以向您的电子邮箱、站内消息系统栏和手机发送有关通知或提醒;若您不愿意接收,请在雪融信卡平台相应系统板块进行设置。但您同时同意并确认,若您设置了不接收有关通知或提醒,则您有可能收不到该等通知信息,您不得以您未收到或未阅读该等通知信息主张相关通知未送达于您。

 

4、您未按担保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您同意并授权我们、债权人及纠纷解决机构可以通过第三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信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及其分支机构等)查询您的基本信息(包括您名下的手机号码以及根据通信行业标准所规定的各类信息),您同意前述信息可作为您的电子送达地址。您同意第三方提供上述信息时无需告知您本人。

 

5、本协议在签署、履行、终止过程中形成的任何电子合同、电子信息记录或数据,以及本协议相关服务的系统中提取出来的数据均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均认可其作为电子证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6、本协议自您首次确认同意后生效,在后续服务中经您再次确认的,视为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前述修改和补充的内容自您首次确认时有效。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条款与本协议条款独立,本协议条款无效不影响附件条款法律效力。

 

7、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前,您变更姓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住宅电话、单位电话、手机号码或其他个人信息的,均应通过雪融信卡平台提交相关资料通知我们,并向我们确认。若您不履行上述通知义务,我们或我们委托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催收机构)、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等按照您原通讯地址寄送有关通知、文件、司法文书的,视为已送达。如无人签收或者拒收的,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